中绿地〔2018〕15号
有关单位:
为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,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资质委托工作,根据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未按《办法》要求履行资质延展手续。中心决定取消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资质。
特此通知。
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
2018年2月8日